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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了!发改委公布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

发布: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02-12浏览次数:543次

近日,发改委印发《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2017年-2035年关中平原的重点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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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

 

陕西省: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 5 个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及商洛市的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柞水县;

山西省:运城市(除平陆县、垣曲县)、临汾市尧都区、侯马市、襄汾县、霍州市、曲沃县、翼城县、洪洞县、浮山县;

甘肃省:天水市及平凉市的崆峒区、华亭县、泾川县、崇信县、灵台县和庆阳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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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范围图

整体布局

一圈由西安、咸阳主城区及西咸新区为主组成的大西安都市圈;

一轴沿陇海铁路和连霍高速的主轴线;

三带:包茂发展带、京昆发展带、福银发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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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圈一轴三带”的空间格局

 一 圈

完善:阎良、临潼、兴平等外围组团功能;

推动: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

打造:西北、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一 轴

强化:西安的综合枢纽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

增强:宝鸡、渭南、杨凌、天水等重要节点的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

加强:城市分工协作,形成现代化的产业带和城镇集聚带;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向西连接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地区)。

 三 带

1)包茂发展带

依托包茂高速、包海高铁等通道促进铜川融入大西安都市圈,带动延安、榆林、汉中、安康等地发展,形成连通西南西北的城镇发展带。 

2京昆发展带

依托京昆高速、大西西成高铁等通道推动韩城河津一体化发展,强化运城、临汾、侯马等节点城市和沿线中小城市支撑作用,形成对接京津冀地区的新发展带。 

3福银发展带

依托福银高速、银西西武高铁等通道推动平凉庆阳、彬县长武旬邑一体化发展,引导商洛等节点城市绿色发展,形成对接长江经济带、连接辐射宁夏的新发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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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平原城市群主体功能区拼图

城市规模

 

总体思路: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做强重要节点城市、培育发展中小城市、加快发展特色小(城)镇。

中心城市


加强:西安中心城市、西咸新区、西安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西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建设;

打造:西安作为西部地区重要的国家综合交通枢纽;

加快:大西安都市圈立体交通体系建设。

节点城市


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宝鸡、铜川、渭南、杨凌、商洛、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等;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富平—阎良、杨凌—武功—周至、韩城—河津—万荣、彬县—旬邑—长武—泾川等。

中小城市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兴平、华阴、侯马、霍州、河津、永济等;

县有序设市:彬县、蒲城、三原、华亭、秦安、甘谷等;

新型设市推动:蔡家坡等特大镇。

特色小(城)镇

加快: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商贸物流、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科技教育等美丽特色小(城)镇。

交通重点工程

 

运输大通道:银川—西安、西安—十堰、西安—重庆等高速铁路及兰州(定西)—平凉—庆阳—黄陵铁路建设;

快速交通网络:西安北—咸阳机场、西安—韩城等城际铁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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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平原城市群交通网规划示意图

综合交通枢纽:渭南、商洛、运城、临汾、天水、平凉等一批区域性交通枢纽建设,西安咸阳机场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启动宝鸡、天水、平凉、华山等民用支线机场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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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重点工程


推动西安、宝鸡、渭南、咸阳、临汾、运城、天水等设区城市率先实现光纤网络全覆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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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重点工程

 

1、引汉济渭、泾河东庄水库等骨干水源工程;

2、白龙江引水、庆阳马莲河水利枢纽等工程前期工作;

3、宝鸡峡、泾惠渠等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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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圈一轴三带”的空间格局

屏:秦巴山地生态屏障、北部黄土高原生态屏障;

带:中部渭河沿岸生态带;

廊:黄河及渭河、汾河、泾河、丹江等水系;

点: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滩涂等。

生态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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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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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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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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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规划〔2018220

陕西、山西、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中平原是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和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独特战略地位。培育发展关中平原城市群,发挥其承东启西、联接南北的区位优势,推动全国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有利于引领和支撑西北地区开发开放,有利于推进西部大开发,有利于纵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陕西、山西、甘肃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86号)》精神,提高认识、紧密合作、扎实推进,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实,努力把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城市群、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

二、请陕西、山西、甘肃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陕西、山西、甘肃省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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