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在建工程气象预警应急响应指南-凯发k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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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在建工程气象预警应急响应指南

发布: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1-08-16浏览次数:475次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省住建厅凯发在线官网

面对狂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建筑工地何时全面停工、何时撤离人员?现在,这些问题有章可循了。近日,省住建厅、省气象局联合发布一份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一一对应的工地安全生产应急响应措施,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工地安全事故。

 

《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指南(试行)》明确了包括大风、高温、暴雨、暴雪、雷电等5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时,在建工程必须采取的相应措施。包括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做好检查值守、施工时间控制、设施设备加固、停止露天作业、停工、疏散转移等。

 

根据预警信号类型和级别,应急响应措施力度和范围各有不同。例如大风预警信号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发布时,工地物料提升机应停止运行等。随着预警等级提升,工地应停止露天活动,直至全面停工,转移施工现场人员等。

 

根据这份指南,当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工地应全面停工: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降雨量3小时内将达100毫米以上、降雪量6小时内将达15毫米以上或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雷电灾害事故可能性非常大等。当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所有户外露天作业。

 

此外,部分不良气候未达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但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影响较大。对此,指南也给出了相应防范措施意见。例如,当天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要为作业人员提供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代替或高温津贴充抵等。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针对工地临边作业、塔吊作业、脚手架安装、吊篮安装拆卸等作业场景,面对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的安全施工要求分散在不同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操作规程内。此次针对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发布具体的应急响应指南,应对举措更加直观明了,便于施工方对照操作。通过指南也进一步强调工程参建各方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工地安全生产防护工作。

 

文件原文:

鄂建文〔2021〕28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要求,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确保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根据《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办法》,省住建厅会同省气象局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指南(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全省各级住建和气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推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承灾体数据信息共享交换,加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联合会商研判,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联动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及时接受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按要求做好应对处置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气象监测设施,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接受和传播各种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按照本《指南》防范要求快速应对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从严从紧执行停工停产有关规定。

附件: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指南(试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气象局

2021年8月6日

相关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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