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对全省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三包一挂”专项整治!有以下行为的,依法清出建筑市场!-凯发k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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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对全省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三包一挂”专项整治!有以下行为的,依法清出建筑市场!

发布: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1-09-22浏览次数:456次

来源:湖北省住建厅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整治范围


  • 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

  • 2019年以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

  • 2019年以来收到群众来信举报、信访,以及审计发现的或纪检部门交办的涉及“三包一挂”问题线索。

各地要建立建筑市场清出机制,将存在“三包一挂”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清出建筑市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责任主体实行联合惩戒,构建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整治重点

1、违法发包。

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肢解发包;有无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有无违反法定程序发包等。

2、违法分包。

重点检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有无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专业承包单位有无将非劳务作业部分再进行分包;劳务分包单位有无将承接的作业内容再进行分包等。

3、转包。

重点检查承包单位有无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全部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有无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现象等。

4、挂靠。

重点检查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有资质的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等。



时间安排


1、全面自查(9月15日-10月20日)。各市州住建部门成立行动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开展舆论宣传及动员部署。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

2、督导检查(10月21日-10月31日)。省厅采取“双随机”方式分组划片对17个市州开展专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当地整改查处。专项整治期间,省纪委监委将到部分市州就“三包一挂”违法行为进行调研。

3、巩固成果(11月1日-11月25日)。




文件原文: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现将《湖北省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简称“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查找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曝光“三包一挂”典型案例,处罚违规市场主体,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有效制度机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发展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2019年以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2019年以来收到群众来信举报、信访,以及审计发现的或纪检部门交办的涉及“三包一挂”问题线索。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发包。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肢解发包;有无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有无违反法定程序发包等。

(二)违法分包。重点检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有无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专业承包单位有无将非劳务作业部分再进行分包;劳务分包单位有无将承接的作业内容再进行分包等。

(三)转包。重点检查承包单位有无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全部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有无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现象等。

(四)挂靠。重点检查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有资质的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等。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自查(9月15日-10月20日)。各市州住建部门成立行动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开展舆论宣传及动员部署。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10月15日前,将《“三包一挂”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三包一挂”专项整治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督导检查(10月21日-10月31日)。省厅采取“双随机”方式分组划片对17个市州开展专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当地整改查处。专项整治期间,省纪委监委将到部分市州就“三包一挂”违法行为进行调研。

(三)巩固成果(11月1日-11月25日)。各市州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成果,重点围绕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省厅督导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查处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建立制度机制及下步工作建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省厅。省厅将通报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主体,约谈问题突出地区的住建部门负责人,总结深化各地经验,形成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包一挂”的危害性和对工程质量安全的严重影响,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三包一挂”整治工作专班(具体名单见附件1),专班办公室设在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协调通知、信息汇集、督查整改等具体工作,厅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各级住建部门要成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负责部门及联系人,于9月20日前报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专项整治宣传报道。通过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地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广泛收集线索,鼓励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

(三)确保整治实效。各地要建立建筑市场清出机制,将存在“三包一挂”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清出建筑市场。充分利用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等信息化载体,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效能。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责任主体实行联合惩戒,构建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附件:1. 省住建厅“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名单

2.“三包一挂”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3.“三包一挂”专项整治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

附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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