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武汉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大排查!该停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重点检查5项内容-凯发k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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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武汉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大排查!该停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重点检查5项内容

发布: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1-05-19浏览次数:3332次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各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消除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努力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切实提升城建精细化、标准化水平,现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大排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排查范围及内容


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的总体要求,开展地毯式安全文明施工大排查行动重点围绕五项内容:

(一)工棚、板房、围挡等临时设施安全状况。对于搭设在高边坡下的工棚、存在安全隐患难以确保人身安全的板房等临时设施,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撤离人员并予以拆除。对于施工围挡、现场宣传栏、公告公示牌等,要采取加固、修缮等措施,防止倒塌伤人。

(二)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等危大工程要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对危大工程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实施以及验收,进行逐条逐项的全过程检查。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要督促企业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落实岗前培训、班前喊话,严厉查处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的陋习。要现场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严厉打击无证上岗或持失效证件上岗情况

(四)深基坑(沟槽)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汛监测情况。要督促检查深基坑(沟槽)开挖、支护、临边防护、排(降)水、放坡、安全监测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基坑边堆载和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编审、论证、执行情况。要督促临江临湖基坑工程做好实时监测,汛期及时报送监测情况,做好排涝准备。

(五)文明施工“七个百分百”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主要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裸土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易起尘施工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100%安装扬尘监测系统、开竣工和占道信息100%公示。同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积极开展卫生保洁和病媒防治检查。



排查方式及安排


(一)项目自查。各在建项目要立即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自查自改。建设单位要落实首要责任,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大排查工作。监理单位要对照自身职责,加强现场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多次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报告,将施工现场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记录入监理日志。施工单位要针对排查重点内容,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专人负责,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监理单位指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减少不文明施工行为。

各级投融资平台公司要发挥龙头作用,组织所有下级公司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并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对各公司自查情况进行认真、负责地检查。

(二)部门检查。市、区建管部门要持续对所辖项目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项目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自查自改不落实、现场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实施行政处罚。

(三)全市督查。结合汛期安全检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市城建局将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专项督查,对市、区建管部门和所辖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立即行动。当前我市建设工程抢进度、赶工期现象时有发生,文明施工不到位问题仍旧突出,形势依然严峻。市、区建管部门以及各级投融资平台公司,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责任担当,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立即行动、狠抓落实,推动大排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市、区建管部门以及各级投融资平台公司,要结合辖区、企业实际,认真制定落实大排查行动的工作方案,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的总体要求,建立大排查行动工作台账,迅速将有关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并持续开展本辖区、本企业所属项目的督导检查、暗查暗访。各参建单位要按照排查范围及内容,逐条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抓好隐患整改。

(三)严肃执法,形成震慑。市、区建管部门要收集所辖项目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对于排查行动不积极、整改推诿敷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隐患问题未消除的项目,进行辖区通报批评,约谈项目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于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复出现的企业,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工整改的绝不手下留情,该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

大排查行动期间,市、区建管部门和各级投融资平台公司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报送大排查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和有关情况。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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