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蓝天方案再次来袭!相关工程将停工停产,超5千平米工地须安装监控-凯发k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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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蓝天方案再次来袭!相关工程将停工停产,超5千平米工地须安装监控

发布: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08-13浏览次数:893次

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这次的《方案》同去年相比,有明显不同。对“停工停产”的要求弹性化了,提出不能搞“一刀切”;同时,明确了对地方政府的严厉问责机制。

采暖季限产时间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主要范围

1、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

2、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

3、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4、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济源市。

重点措施:

1、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

10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各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

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采暖季期间(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各地要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

2、建材行业实施全面错峰生产。

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陶瓷、玻璃棉、岩棉、矿物棉、防水建筑材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除符合上述差别化错峰生产条件的,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

3、全面取缔散煤销售网点,禁止销售和囤积。

今年,《方案》中特别明确了要对地方政府考核问责,可以说口吻相当严厉!

1、各省(市)人民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者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实施量化问责

3、对每月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

4、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

5、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6、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左右。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 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济源市)。 

…… 

二、主要任务

……

9.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考核,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自2018年10月起,生态环境部向社会每月公布各城市降尘监测结果,各省(市)每月公布区县降尘监测结果。

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

2018年10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

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各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

各地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18年12月底,城市建成区达到90%左右,县城达到70%以上。

采暖季期间(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各地要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项目。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全面加强矸石山综合治理,消除自燃和冒烟现象。

……

28.建材行业实施全面错峰生产。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陶瓷、玻璃棉、岩棉、矿物棉、防水建筑材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除符合上述差别化错峰生产条件的,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玻璃企业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采取停产保炉等方式限产。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在2018年9月底前报地市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健全责任体系,组织实施考评奖惩。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各省(市)人民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

各城市要在2018年9月底前,制定本地落实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一岗双责”。要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

(十五)实施严格考核问责。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针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强化督察问责。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者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实施量化问责。综合运用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压实基层责任。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月排名、季考核,各地每月5日前上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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